各实验室负责人:
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,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隐患,保障校园、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》等国家法律法规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现将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组织领导,落实安全责任
各实验室负责人要严格按照《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》的要求,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和“谁管理,谁负责”的原则,加强对实验人员和实验室的仪器设备、危险化学品、气瓶及反应釜等方面的管理,认真查找并消除安全隐患,确保人员、实验室及仪器设备安全。
新开展的实验项目务必按照要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后方可开展实验。调整后未经风险评估和启用申请的实验室不得安排学生开展实验。
二、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
各实验室负责人应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、隐患整改、个人防护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,对照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》,组织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安全隐患排查工作,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,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,检查重点:
(一)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和压力容器的保管、存放情况,确保按规定管理。
(二)实验室消防设施是否完好,对存在火灾隐患须及时报告、及时消除。
(三)全面排查实验室用水、用电安全隐患,严禁擅自改装电气设施、私拉乱接电线、仪器设备超负荷运行等违规行为。
(四)假期期间检查实验室门窗是否关好,防止大风、雨水等进入实验室造成事故。
三、切实做好假期值班工作
假期学生实验期间,各团队和实验室负责人务必安排教师进行值班,做好值班期间实验室检查记录,做好实验室应急预案。
假期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过夜实验,如必须进行过夜实验,需填写过夜实验申请表,各团队和实验室负责人务必安排教师值班。
望各实验室认真按照工作要求,将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位,切实践行“安全至上、生命至上”的理念,营造安全稳定的实验环境。
假期期间有问题及时和实验中心值班教师联系。
特此通知!
材料与物理学院实验教学与分析测试中心
2024年4月3日